【移民新知】 續談未成年人如何鎖住年齡(2022年9月21日)

1. 未成年人結婚又離婚:
適用未成年人保護法案的條件之一,是未成年人沒有結婚。因為如果結婚了,就不滿足移民法上未成年人的定義,即21歲以下未婚的未成年人。那如果未成年人又離婚了呢?是否可以恢復未成年人超齡保護法案上的未成年人的身份呢?答案是那還要看離婚的時間;如果其已經21歲併且在排期排到後離婚了,則不構成未成年人;但如果其在排期排到前離婚了,那麽其可以用未成年人保護法案主張未成年人身份鎖住年齡。

2. 工作移民交叉審理:
如果申請人有多個類別的移民申請被批准的情況下,移民局允許申請人將其已經遞交的I-485 轉移到其它類別的移民申請項下,稱之為交叉審理(interfiling)。那麽,此情此景下的I-485未成年申請人的年齡是否可以鎖住以被批准轉移的新類別的移民申請優先日及其待審時間來決定。

3. 美國綠卡父母申請了公民:
當綠卡持有人為未成年子女(F-2A)申請綠卡,如果有排期的情況下,在等待排期的過程中,如果其綠卡父母申請了公民,如果其取得公民之日孩子未達21歲,則其年齡鎖住,不會超齡;但如果其綠卡父母取得公民之日,其孩子超過21歲,則該申請仍維持F-2A 類別,不會轉為美國公民直繫親屬類別,可以適用未成年人超齡保護法案計算年齡是否鎖住。

4. Follow-to-Join:
如果在美國境外的未成年人的父母在美國取得綠卡,需要在美國境外辦理子女移民簽證,這種情況是所謂的跟隨簽證(Follow-to-Join)。如何適用未成年人超齡保護法案鎖住年齡?其父母需要在其排期排到後的1年內,嚮美國移民局遞交I-824申請,才能夠滿足1年內主張適用超齡保護法案鎖住年齡的要求。

未成年人超齡保護問題,還有可能涉及其他因素使得案子比較復雜。建議請有經驗的移民律師辦理,否則一旦因操作不當而超齡,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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