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丽移民律师专栏】绿卡持有人入境美国海关时享有的权利(下)(2021年6月15日)

上期我们谈到绿卡持有人在入境美国海关时享有正当程序权利( Due Process Rights),非经正当司法程序,绿卡持有人的绿卡不能被海关剥夺。除此以外,海关有权对全部入境美国的人(包括美国公民)携带的电子设备进行搜查(除少数例外情况,如律师客户交流材料须经特殊程序)。面对这样的情况,绿卡持有人该如何应对?是否有律师在场权?

美国宪法第4修正案规定非经合法程序,公民的人身权不受非法搜查。在美国境内的警察不能对被逮捕者的手机或电子设备进行搜查,除非有搜查令,但边境检查是例外的。意味著,海关有权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搜查美国公民的手机或电子设备。那么,作为外国人的绿卡持有者,拒绝上交手机或电子设备的结果更严重,可以被海关驱逐出境。

随之而来的另一个问题,海关对手机和电子设备中的社交媒体账户是否有权无搜查令搜查?近几年,美国政府要求签证申请人或免签证申请人提供社交媒体账户的户名,并不要求提供账户密码。但过海关的时候,海关官员有权要求过关的个人提供账户密码,进入浏览非常私密的个人账户空间。如果拒绝提供密码,对于美国公民而言,海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的一种或几种:
1. 拘押当事人直到其同意;
2. 以妨碍司法为名逮捕此人;
3. 放行此人,但扣押电子设备。
一般扣押期限为5天,但可以被扣押达15天,其后还可以7天为限延期,没有上限。那么绿卡持有人如果拒绝向海关提供密码的情况下,除了上述海关可以对美国公民采取的措施外,海关可以拒绝入境、启动快速驱逐出境程序。

绿卡持有人在入境美国海关时是否有律师在场权(“right to counsel”)呢?回答是没有,尽管有些时候在海关的自由裁量权下,律师被允许在二次检查(secondary inspection)或在延后检查(deferred inspection)办公室可以陪同客户。甚至在海关签发出庭通知启动驱逐出境程序时,法律规定签发出庭通知到开庭审理至少10天间隔,但签发出庭通知并不意味著在海关拘押期间允许被拘押人会见律师,除非涉及刑事调查(criminal investigation)的拘押。另外,如果从海关拘押(CBP detain)转到海关执行局(ICE)等待取保候审(custody pending a bond hearing),被拘押人有权请律师在场,因为该人已经不再是入境申请人(applicant for admission)身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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