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新知】H-1B工作簽證系列談十:H-1B的配偶及子女H-4身份及工卡、綠卡申請(2021年6月1日)

H-1B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21歲以下未婚)可以H-4身份在美與H-1B共同生活,H-4一般情況下不能工作(除非滿足申請工卡的條件,見下文),可以讀書。如果H-1B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人在美國,可以通過轉身份申請轉為H-4,如果人在美國境外,可以簽證以H-4身份入境美國。H-4身份是依附於H-1B身份,所以,一般應跟隨H-1B身份延長、轉換身份等一同進行。

H-1B 轉換雇主的時候,如果H-4還在有效期,可以不用一起辦理轉身份申請。但需要時刻註意,在H-4 身份過期前,辦理延期或出境簽證手續延長身份。

值得註意的是,H-1B 身份6年期限製同樣適用於H-4身份,而且H-4不能像H-1B一樣6年後還可以延期。但是H-4在任何時候或六年到期後可以轉成其他身份,也可以轉成H-1B。

如果H-1B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境外不方便或不可能申請H-4簽證的情況下,可以申請B-2簽證來美與H-1B團聚。H-1B的家庭幫傭(Servants),可以申請B-1簽證來美。

H-4配偶申請工卡的條件:(1)其配偶H-1B的綠卡申請I-140 獲批,或者(2)H-1B的6年延期申請基於已經遞交了的勞工證或I-140 超過1年待審中。H-4配偶工卡的好處是:可以申請社會安全號碼,不受行業限製,沒有最低工資要求。H-1B 的未成年子女沒有資格申請該類工卡,只H-1B 配偶可以申請。另外,工卡過期前半年可以遞交工卡延期申請,因為配偶工卡沒有工卡延期期間自動延期180天的資格,所以應在工卡過期前180內盡早提交延期申請。

H-4身份在移民傾向上同H-1B一樣,都是具有雙重傾向。因此,H-4 可以作為H-1B的家屬,與H-1B共同申請綠卡,也可以自己的身份單獨申請綠卡,而不會影響其H-4身份。因此,H-4可以自己作為主申請人遞交包括親屬移民和工作移民等各類移民申請獲得綠卡,包括但不限於:作為美國公民的子女及兄弟姐妹移民親屬移民,工作移民中雇主支持的EB-1、EB-2、EB-3等、或者工作移民中不需雇主支持的EB-1(a)和國家利益豁免(NIW)等。如果H-4 自己作為主申請人申請綠卡,當然也可以帶著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起獲得綠卡。在H-4 配偶H-1B的雇主正在給H-1B辦理綠卡的情況下,如果H-4 還可以自己遞交綠卡,該如何進行呢?為了保險,可以同時進行,最後在調整身份的時候,哪個綠卡排期快就用哪個調整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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