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新知】病毒流行期間,綠卡國際旅行的有關問題(2021年4月13日)

病毒流行期間,非緊急情況,不建議綠卡離開美國。在綠卡準備離開美國前,需要了解以下情況:

1.在美居住時間限制,否則將失去綠卡:
綠卡持有人離開美國少於180天,綠卡安全;多於180天少於1年,政府可以推定你放棄綠卡,需要你自證沒有放棄;超過1年,自動失去綠卡,除非離境前辦理了回美證。

2.準備在美國境外超過1年,臨行前辦理回美證:
綠卡在準備離開美國前,預計將在美國境外超過1年,需要在離開美國前辦理回美證。回美證有效期兩年。在回美證有效期內回美,綠卡基本安全。關於回美證詳解,可以參考本專欄另一文《回美證的有關問題》。如果超出回美證有效期回美,在回美前需要在美國境外使領館辦理SB-1簽證。

3.如果你因為病毒流行因素不能在1年內回美,需要註意搜集以下證據:
(1)及時購買了回美機票但被航空公司取消的證明。如果沒有這些證據,註意收集當地政府的限制措施,如當地封城或其他限制旅行的措施。
(2)與美國的聯系證據:支付美國房產的貸款、房租、及其他維護費用,在美國境外住所是臨時的證明;在美國工作證明,在美國境外沒有工作的證明;在美國境外你自己或家人生病的證明,或者在美國境內有家人的證明;在美國報稅、銀行記錄等其他經濟方面的證明。

4.在長期旅行後申請美國公民:
申請美國公民,需要滿足在美居住時間的限制(過去5年住滿18或30個月),申請前在所在州住滿3個月,並且符合連續居住的要求,即如果綠卡在美國境外停留半年以上,申請公民的連續性中斷,其公民申請將受到嚴格審查。綠卡因病毒流行在美境外停留超過1年,申請公民該如何審理,目前移民局沒有相關規定出臺,目前至少導致該公民申請被擱置審理。

5.其他旅行限制:
(1)移民簽證和非移民工作簽證旅行限制已經被取消,綠卡持有人的家人移民及工作簽證持有者可以在境外安排相關簽證,赴美與綠卡團聚;
(2)註意其他國家旅行限制措施:去其他國家旅行,可能面臨強制隔離、入境前健康檢查、限制非國民旅行、使領館臨時關閉等限制。

更多美國移民法最新資訊,下周與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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