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新知】H-1B工作簽證系列談七:如何延期H-1B (2021年2月16日)

每次申請H-1B工作簽證最長可以給3年,3年到期日前半年,可以遞交延期申請,還可以再申請3年。如果持有H-1B工作簽證6年到期時,雇主沒有給H-1B雇員申請綠卡,則雇員需要離開美國1年後,再次申請壹個新的H-1B,開啟新的H-1B工作簽證周期6年,循環下去。

H-1B延期的程序跟首次申請相同,分兩步:跟勞動部申請LCA,跟移民局遞交延期申請。遞交延期申請材料時,雇主依然要證明雇主、雇員、職位等符合移民法規定。大多數延期申請能夠順利獲批,但也有可能被要求補充材料,不能掉以輕心。值得註意的是,有的H-1B 延期被否決了,因為移民官發現其首次申請存在不合格情況。例如,在首次申請時不符合美國研究生學歷規定而以研究生身份中簽並獲批的情況下,如果延期被發現,則延期被拒。有壹些美國研究生項目,雖然學校授予研究生學歷,但該學歷不符合美國高校定義,則持有該學歷也只能按照本科遞交,不能用研究生遞交。否則,首次申請H-1B可能被拒,即使首次沒有被拒,延期依然有風險被拒。

延期申請可以要求加急。加急的話,21天出結果或被補充材料。不加急的話,審理時間2-4月,甚至更長。只要按時遞交了延期申請,在等待審理期間,即使初次申請的H-1B已經過期,雇員仍可以再工作240天。

如果H-1B 到了6 年期限,在特定條件下,雇主可以申請延期1年或3年。申請延期3年的基本條件:雇主已經為雇員遞交綠卡申請(I-140),該申請已經獲批,且其綠卡排期未到。申請延期1年的基本條件:雇主為雇員遞交了綠卡申請已經1年以上,其PERM 或I-140 正在審理未結。由此可見,在H-1B 6年到期日前1年以上遞交綠卡申請的重要性,不要拖到不到1年的時候申請。

另外,H-1B 到了6 年期限,如果在這6年中雇員曾在美國境外停留,可以申請延期將這6年期間在美國境外的時間找補回來,所謂的Recapture。這個規定在實踐中經常使用,往往能夠解決大問題,尤其在雇主為雇員遞交PERM或I-140 的時間不滿1年的情況下,為再次延期H-1B 壹年或三年贏得了寶貴時間。

最後,如果壹個人在過去的6年中,曾經使用過H-1B名額,然後離境或轉為其他身份,依然可以由舊雇主或新雇主申請H-1B 延期,最多申請期限為6年中尚未使用的H-1B 時間或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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