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系列谈三: 办理投资移民的基本程序

办理美国投资移民绿卡,就像婚姻绿卡一样,主要需要两步申请:1-526 投资移民申请(获得有条件绿卡)和I-829绿卡去除条件申请(获得永久绿卡)。

投资人申请绿卡的基本程序分为如下五步:

1. 投资人选定符合法律要求的投资项目并进行投资

自己投资自己管理的投资人,需要确定投资项目,进行前期评估是否符合投资移民的条件,主要看项目是否盈利、雇佣十个员工是否可行、所需资金总额等其他与投资有关的可行性研究。选定了投资项目以后,需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设立公司或股权变更、投资款项到位等。

投资区域中心的投资人,需要在众多的区域中心选出符合自己投资标准的区域中心。因投资项目种类齐全、五花八门,投资人可以与律师探讨选择的标准等问题。选定了投资项目以后,投资人需要将投资款进入区域中心指定的银行托管帐户或具体项目中。

2. 投资人向移民局递交I-526移民申请

I-526移民申请主要包含两部分申请材料:所投项目证明文件、投资人本人资金来源合法性证明文件。自己投资自己管理的所投项目证明文件主要包括四方面:1) 商业计划书,2) 投资金额证明,3) 可创造就业机会的数量,4) 申请人的商业管理职位。投资区域中心的项目文件由区域中心提供。投资人本人资金来源合法性证明,资金一定要在投资人本人名下,不是在其公司或他人名下。每个人资金来源不同,证明文件均不同,律师会指导准备。移民局处理I-526申请的时间约为4-7个月,2011年5月以来移民局在讨论加快程序的出台。

3. 投资人到美国境外使馆签证或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 移民局批准I-526申请后,在美国境外的投资人需要向国家签证中心(NVC)递交全家(包括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未成年子女)DS-230签证申请,并在美国驻其所在国使领馆办理移民签证手续,这段时间需要6-7个月。如果投资人在美国境内,可以直接在美国境内申请调整身份,一般1-3个月即可获得有条件绿卡。

4. 投资人持投资移民签证入境美国,取得有条件绿卡 签证批准后,投资人在半年内需要入境美国,通过美国海关后,即获得有条件绿卡。自己投资自己管理的投资人,需要经营所投企业,在半年内雇满至少十个员工(不包括投资人本人及配偶子女),并保持到永久绿卡批准为止。

5. 一年零九个月后,投资人须向移民局递交申请将有条件绿卡转换为永久绿卡 获得有条件绿卡1年零9个月起至2年期间,投资人需要递交I-829去除条件申请。审批时间在4-5个月左右。

限于篇幅,本文只是概括性介绍。美国投资移民涉及中美两国法律,不同投资者案情均有不同,需要律师量体裁衣。投资者应聘请自己的美国移民律师(不是代表区域投资中心的律师或相关中介组织),在准备投资前就移民方式、投资方式、选择区域投资中心等关键问题进行全方位咨询论证。

本文是胡晓丽移民律师为广大华人社区提供的移民法律资讯,并非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有问题,可打电话 (630) 303-6897咨询,或发邮件到lawyer@hulawoffice.com进行评估。本所办公地点位于芝加哥:120 East Ogden Avenue, Suite 103, Hinsdale, IL 60521,也可预约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