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豁免绿卡申请的有关问题

国家利益豁免属于美国职业移民的第二类。职业移民第二类一般要求雇主提供永久工作职位、并且要通过申请劳工证的途径来申请绿卡。但是,国家利益豁免则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也不需要雇主的支持。外国人自己可以提出绿卡申请,是“自助”职业移民的一种方式。

国家利益豁免的申请必须满足以下三点要求:

1、申请人的工作领域与美国的国家利益有实质性的内在的联系;

2、申请人的工作使美国全国受益;

3、如果要求申请人通过申请劳工证的途径来取得绿卡,将会对美国国家利益产生不利的影响。

对于大部分申请而言,第一点与第二点比较容易证明,比较困难的是证明第三点。被移民局要求补充材料的或遭拒绝的申请大部分是因为申请人没有提出对第三点的有力证据。

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一般应从以下几方面准备证明材料:

1、硕士以上的学位证明 (如果是从美国国外获得的学位,需提供同等学历证明);

2、申请人的简历;

3、荐信及推荐人的简历。推荐人是申请人同一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

4、申请人发表的论文、论文被引用的索引、出版的书籍或向有关学术会议提交的论文;

5、本领域或其他领域中的专家对申请人所发表的论文、申请人工作成果的评价;

6、申请人参与对本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其他人的工作成果的评价,例如:申请人曾为有关学术期刊审稿或审阅过学术会议所收到的论文;

7、专业协会的会员证明(只有在专业领域取得一定成就的人才能加入的协会);

8、申请人获得的奖项。

当然,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应局限于以上几点,因为每个申请人的具体情况不同,所收集的材料、证据也不尽相同。例如:除了提供其他专家对申请人所发表的论文的正式引用、评述外,申请人也可提供其他同事、同行在申请人工作成果发表后的对其成果评价的私人往来电子邮件或信件,也可提供其他同事、同行就申请人的论文、工作成果进行咨询的电子邮件或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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